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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社科界学习习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精神专家成果摘登

时间:2017/8/24 10:14:16|点击数:

  

  编者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简称“7·26”重要讲话)精神,是当前社科理论界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为此,湖南省社科联组织省社科界专家开展“7·26”重要讲话专题学习活动。湖南日报今天刊登社科界部分专家的学习成果,敬请关注。

 

 

  理论创新是党的事业继往开来的强大动力

  陈弘

 

  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科学分析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以及我党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针对新的历史条件下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诸多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系统而深刻阐述了新的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具有极强的思想性、战略性、前瞻性和指导性。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我们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仍然需要保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勇于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创新”一词出现频次极高,其重要程度不言而喻。总书记关于创新的重要论述,涵盖理论、制度、实践各个方面,具体到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文化、教育等各个领域。十八大以来波澜壮阔的改革发展实践雄辩地证明了习近平总书记的科学论断:“我们要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要在新的伟大斗争中赢得胜利,就要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基础上,以更宽广的视野、更长远的眼光来思考和把握国家未来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在理论上不断拓展新视野、作出新概括。”“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惟创新者进,惟创新者强,惟创新者胜。”

  推进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政党和大国领袖的远见卓识,符合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

  首先,从马克思主义发展史来看,马克思主义是深植于实践、服务于实践,又在实践基础上不断发展的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人们实践活动的产物。这种具有能动性的实践活动的重要表现,就在于人们能够揭示和把握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而依据这些规律推动社会的发展和变革。这个揭示和把握规律的过程,就是不断深化对客观规律认识、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过程。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指出:“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历经考验磨难无往而不胜,关键就在于不断进行实践创新和理论创新。”

  其次,从马克思主义实践观来看,马克思主义是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与社会现实生活、与具体的历史环境和时代条件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具有不竭的创造活力和蓬勃生机。社会发展和变革是人们各类创新实践活动综合作用的结果,在这个过程中,理论创新既与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及其他创新相互联动、相互促进,又对其他创新具有先导和推动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要根据新的实践不断进行新的探索,使我们党的理论不断向前发展,不断为实践提供新的理论指导,保证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我们认识真理、进行理论创新就永无止境。同时,理论创新是其他创新的前提和基础。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历程,不难发现,无论是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的还是其他创新,我们每前进一步,都是以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前提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进一步推进各方面的创新,也必须坚持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为先导,以理论创新作支撑。

  第三,从马克思主义政党与时俱进的理论品格来看,我们党的光辉历程就是一部在伟大实践基础上不断进行理论创新的史诗宏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坚持与时俱进,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确立鲜明的问题导向,不断总结实践经验,积极推进理论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系列创新理论竞相迸发:“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思想、五大发展理念等重要思想,深刻回答了新的历史时期“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等根本问题,进一步深化了全党全国人民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为我们在新的复杂历史条件下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新的理论基础,提出了新的理论要求,打开了新的理论视野。

 

    以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

  盛明科

 

  依法治国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与内在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与基本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坚定不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显著增强了我们党运用法律手段领导和治理国家的能力”。在我国发展新的历史起点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发展阶段,如何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当前亟须解决的重大时代课题。

  在系统总结法治建设成就的基础上,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面依法治国在五大法治体系上均呈现出历史性突破,实现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性飞跃。五年来,制定、修改大量法律法规、制度条例,启动民法典编纂,颁布民法总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益完备;出台一大批标志性、基础性、关键性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取得前所未有的重大成就;全面实行了清单管理制度,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展现出前所未有的“加速度”;全面铺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加快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行立案登记制,废止劳教制度,公正司法建设谱写出崭新的亮丽篇章;设立国家宪法日与宪法宣誓制度,实现全民普法工作的提档加速,法治文明在全社会蔚然成风。总结这些成就,光大这些成果,必将有效提升我国国家治理能力,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

  在深入把握二者的内在关联的逻辑上,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是时代性的战略目标,依法治国是时代性的治国方略,科学把握二者的内在相关性,是时代的理论议题与理论诉求。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体系是紧密相连、系统融合、相互作用的关系,无论在理论研究还是实践操作上,都不能机械地将两者割裂开来,而是既要强调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地位与方向引领作用,也要注重国家治理体系的价值与功能。党的十八大以来,基于对国内外复杂化形势的精准研判与战略分析,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科学把握时代发展大势,顺应实践要求和人民愿望,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了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突破法律的工具主义倾向,凸显法律的实质价值理性,提升法律的规范效应与规制力度,构建系统化、体系化、法治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建设,是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内容。

  在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上,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引领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解决这一问题,既要看到这项系统工程自身具有的渐进性、持续性等特征,更应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面临一些风险和挑战。化解当前面临的诸多潜在风险和挑战,消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关键时期可能面临的阻力,要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国情,牢牢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辩证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不变性与阶段变化性。从唯物辩证法的视角来探析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不难发现,我们目前的任何事业都不能偏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要深刻认识到改革发展过程中呈现的任何变化均是“量变”形态,这种量变需要时间与实践的检验,方能实现真正的“质变”。

 

  审时度势 深入探索

  推动财政扶贫工作纵深开展

  刘建民

 

  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习近平总书记“7·26”重要讲话,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新的阶段性特征,提出了在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时候,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根据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的基本要求,坚决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审时度势,深入探索,推动财政扶贫工作纵深开展。

  准确把握大势,找准工作重心。对大势的精准把握,不仅决定工作开展的起点,而且可以指明工作目标与方向,提供“从哪里着手、以何种方式推进、达到什么目标”的工作思路。改革开放以来,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判断,我国将扶贫开发纳入国家整体发展规划,成功走出了一条以经济发展为推动力量、以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途径,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扶贫开发与区域发展相结合的中国特色扶贫开发道路,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在新的历史起点,基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国家及时提出精准扶贫的战略部署,目标更为明确,工作重心进一步突显。下一阶段的财政扶贫开展,一方面,要做到扶贫资金分配的合理化,集中资金办急需之事、长效之事,实现以点带面、从点扩面,切实夯实脱贫所必要的基础与条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在扶贫效果上的杠杆作用;另一方面,要做到扶贫资金使用与去向的严格管控和监督,确保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防范财政扶贫中的“跑冒滴漏”与腐败行为的滋生。

  创新升华理论,拓展工作视野。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与实施,是我党根据新的时代条件需要,在总结长期以来扶贫开发的实践经验上进行的理论创新,不仅丰富了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的理论体系,而且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了实践指导。习总书记指出“时代是思想之母,实践是理论之源”。扶贫攻坚战的全面打响,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素材,我们要创新升华理论,在迅速变化的时代中赢得主动。我们的财政扶贫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也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目前急需在实现扶贫方式的科学化上做文章,并且要做大文章,集中精力想大事、想长远之事,探索从资金扶贫到资金扶贫与人才扶贫、产业扶贫、技术扶贫相融合的实现路径,逐步统筹解决眼前急需与长远急需,充实并形成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切实可行的、具有指导意义的理论体系,拓展工作视野,顺利实现扶贫攻坚任务目标。

  严明党的纪律,确保工作实效。习总书记强调,党要团结带领人民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只有严明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的战斗堡垒作用,才能带领人民成功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不断从胜利走向新的胜利。在这场扶贫攻坚战中,要坚持“四个意识”,将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落实政策不走样、举措落地无折扣,对各级党员干部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团结人民群众,依靠社会各界力量,做到“真扶贫、扶真贫”,杜绝“文字脱贫”和“时间到自然脱贫”做法和思想以及任何形式主义,不断扩大和巩固扶贫战果,确保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实效。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强军兴军伟业

  曾华锋

 

  习近平主席“7·26”重要讲话,系统阐明未来一个时期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行动纲领,提出了一系列新的重要思想、重要观点、重大判断、重大举措,为十九大召开奠定了重要的政治基础、思想基础、理论基础。在庆祝建军90周年大会上和沙场阅兵时,习主席又发表重要讲话,对推进强军事业、建设世界一流军队作出一系列战略部署。习主席庆祝建军90周年重要讲话,是“7·26”重要讲话在国防和军队建设领域的具体展开,提出了推进强军事业、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要求,为军队履行使命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学习领会习主席重要讲话,就是要着眼强国复兴的大战略大布局,把握中国特色强军之路的根本要求,坚决贯彻“四个坚定不移”“六个必须”的战略部署,把强军兴军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一是要深刻认识建设强大军队的重大意义。强国必须强军,军强才能国安。建设一支同我国国际地位相称、同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战略任务,也是党和人民的殷切期盼。习主席深刻指出:中华民族走出苦难、中国人民实现解放,有赖于一支英雄的人民军队;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中国人民实现更加美好生活,必须加快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军队。今天,在世界发生前所未有之大变局、我国处于由大向强发展关键阶段的时代条件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需要建设一支强大的人民军队。因此,我们一定要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使命意识,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建设,进一步增强把人民军队建设成世界一流军队的责任担当。

  二是要深刻认识强军思想的科学指引。党的十八大以来,习主席着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立足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围绕强军兴军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大理论观点、重大决策部署,深刻阐明了国防和军队建设带有根本性方向性全局性的重大问题,形成了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进一步深化了我们党对新形势下军事力量建设和运用规律的认识,进一步推进了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的中国化,进一步丰富发展了党的军事指导理论,是当代马克思主义军事理论的创新成果,为推进新形势下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一定要认真贯彻党的军事指导理论,坚持用党在新时期的强军思想武装官兵,更加牢固立起强军兴军的根本指导,不断适应新形势、应对新挑战、解决新问题,引领强军事业不断取得新进步。

  三是深刻认识强军兴军的战略布局。习主席总结我们党建军治军成功经验,适应国际战略形势和国家安全环境发展变化,着眼于解决军队建设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提出“推进强军事业,必须坚持政治建军、改革强军、科技兴军、依法治军,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水平”,充分体现了新形势新任务对军队建设的新要求,为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提供了根本遵循。“四位一体”强军兴军战略布局的确立,使我们党的建军治军方略更加完备,使我们党强军兴军的路径更加清晰,为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强军之路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因此,我们一定要持续做好古田全军政治工作会议下篇文章,培育“四有”新一代革命军人,锻造“四铁”过硬部队;坚定不移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努力构建能够打赢信息化战争、有效履行使命任务的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全面实施科技兴军战略,坚持向科技创新要战斗力,加快我军建设向质量效能型和科技密集型转变;增强法治意识,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加快实现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全面提高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水平。

  四是深刻认识我军肩负的使命任务。推进强军事业,能打胜仗是关键。习主席强调,必须强化随时准备打仗思想,坚持把能打仗、打胜仗作为推进军事斗争准备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仗怎么打兵就怎么练,打仗需要什么就苦练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全面提高军事训练实战化水平。因此,我们一定要认清人民军队永远是战斗队,认真贯彻新形势下军事战略方针,牢固树立战斗力标准,聚焦备战打仗,锻造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必胜的精兵劲旅,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坚决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坚决维护地区和世界和平。

 

  民有所向 党有所为

  徐晨光 郝涛

 

  习近平总书记在“7·26”重要讲话中要求:“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要让人民“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更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八个更”是人民需求的新期盼,充分体现了党的领袖关注民生、情系群众的为民情怀,体现了党坚持以人为本、以民为本的执政理念。

  胜利之本。中国共产党自诞生以来,能够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幼稚到成熟,最终成为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并带领人民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最根本的一条就是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历史告诉我们,中国革命的成功不是偶然的,而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因为中国共产党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真心拥护。对于人民群众的历史作用,毛泽东早已作了精辟论述,他认为:“人民,也只有人民,才是创造历史的动力。”他还把党和人民的关系比喻成种子和土地的关系,认为:“我们共产党人好比种子,人民好比土地。我们到了一个地方,就要同那里的人民结合起来,在人民中间生根、开花。”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要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仍然需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原则,树立人民利益至上价值观。

  力量之源。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民心所怨,差距所在;民心所向,胜之所往。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必须善于从人民群众中汲取治国理政的智慧和力量,自觉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 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造福于民,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集中民心、民力、民智,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把广大人民群众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凝聚在党的周围,形成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智往一处谋的强大力量。

  执政之基。人民群众永远是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长期执政,党员干部必须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践行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增进人民感情,发扬“俯首甘为孺子牛”的精神,增强“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的情怀,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为己任,做到“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从党的宗旨原点再出发,脚步向下走,像秤砣沉入水底深入基层,像钉子钉进木头一样扎根基层,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出发,以蚂蚁啃骨的狠劲、老牛爬坡的韧劲、静水流深的稳劲、敢涉险滩的猛劲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顺民心、合民意、谋民利、增民福,不断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奋斗之要。“为谁执政”的问题,是判断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试金石,是党治国理政的重大战略课题,事关党的价值取向。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除了人民的利益之外,绝没有任何私利,党执政不是为了自己以权谋私,而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因此,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需要,是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了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美满的日子,党员干部必须与时俱进,放下架子,拉下面子,沉下身子,耐下性子,自觉把群众当主人,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当老师,把群众当朋友,主动到群众最困难的地方排忧解难,到群众最需要的地方打开局面,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获得感。

来源/作者:湖南日报/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任编辑:代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