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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面向区内外公开选聘第一批特聘专家公告

时间:2011/6/14 17:07:00|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人才工作会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实施“人才强桂”战略,加快吸引和培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增强我区自主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制度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单位申请、专家评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决定,在广西有关骨干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设立第一批32个特聘专家岗位,现面向区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
一、选聘岗位
序号
设岗单位
特聘专家岗位名称
类别
1
铝冶炼节能研究
自然科学类
2
铟基光伏电池新材料
自然科学类
3
航空航天、轨道交通铝合金材料与加工
自然科学类
4
大型装载机研发
自然科学类
5
新能源汽车研发
自然科学类
6
小排量汽油机研发
自然科学类
7
预应力结构锚固技术
自然科学类
8
高新精细化工产品研发
自然科学类
9
蛋白质高效表达工程
自然科学类
10
中药注射剂安全性再评价
自然科学类
11
发动机清洁燃烧技术
自然科学类
12
锂离子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
自然科学类
13
中西医结合肝病防冶研究
自然科学类
14
广西常见肿瘤防治
自然科学类
15
微创手术
自然科学类
16
壮医药理论与临床技法
自然科学类
17
广西道路材料与结构研究
自然科学类
18
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
自然科学类
19
桉树优质资源与产业技术创新
自然科学类
21
水牛种质资源创新及应用
自然科学类
22
预防兽医学
自然科学类
23
木薯育种与栽培研究
自然科学类
24
桂西喀斯特退化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
自然科学类
25
高能天体物理
自然科学类
26
作物学研究
自然科学类
27
现代创伤与组织修复
自然科学类
28
地中海贫血防治研究
自然科学类
29
机械电子工程
自然科学类
30
有色金属功能材料
自然科学类
31
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研究
人文社科类
32
桂学研究
人文社科类
32
中国南方与东南亚民族研究
人文社科类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具有相当学术造诣,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取得区内外同行认可的研究成果,在本学科、行业领域有一定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工程技术项目,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带领科研团队协同攻关;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研一线工作;
(五)特聘专家每轮聘期3年。从设岗单位内部选聘的,每年必须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设岗单位以外选聘的,每年在设岗单位工作累计不少于5个月;
(六)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条件。
三、岗位职责
(一)组织制定并主持实施本岗位创新发展计划,参与全区本行业、本领域发展咨询服务;
(二)组织申报并主持实施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课题、科技攻关项目、工程技术项目,促进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三)推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提高本岗位科研团队的科研技术水平;
(四)加强本岗位科研团队人才培养,带动设岗单位人才梯队建设;
(五)完成聘任合同规定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支持方式
(一)每个特聘专家岗位配备5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组成科研团队;
(二)自治区财政在特聘专家聘期内,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
(三)设岗单位在特聘专家聘期内,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的科研配套经费,自然科学类不低于20万元、人文社科类不低于10万元;
(四)特聘专家享受设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其他有关待遇,由设岗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商特聘专家确定;
(五)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支持方式。
五、选聘程序
(一)拟应聘的区内外专家学者向设岗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设岗单位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呈报自治区主办厅局;
(三)自治区主办厅局组织评审,提出拟聘意见;
(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设岗单位与受聘专家学者签订聘任合同。
六、其他
(一)各设岗单位的选聘公告,以及补充选聘条件、特殊岗位职责、其他支持方式等,可登陆各设岗单位网站查询,或发送电子邮件、拨打电话咨询。
(二)各设岗单位接受区内外专家学者报名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5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三)选聘工作设立举报电话:0771—12380—1,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具体内容可登陆广西人社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查询了解。
 
广西社会科学院北部湾经济区开放
开发研究岗位特聘专家选聘公告
        广西社会科学院创建于1977年,是广西唯一一所省直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下设研究机构11个,有在职员工130多名,其中研究员21名,副研究员45名,国家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4人,享受国务院特贴专家18人,自治区优秀专家9人。我院拥有中国—东盟战略规划与决策咨询人才小高地、广西“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基地、广西北部湾研究院等学术依托平台,藏书16万册,重点研究领域涉及马克思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东南亚关系、工业经济、区域经济、农业经济、数量经济、壮学、社会学、产业文化、当代广西等多个方面,迄今为止,先后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共200多项,荣获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300多项。出版《学术论坛》(全国核心期刊、中文CSSCI来源期刊)等期刊以及《中国—东盟年鉴》、《泛北部湾合作发展报告》、《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报告》和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系列蓝皮书。
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批准,在我院设立“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研究” 特聘专家岗位,现面向区内外公开诚聘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
一、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名称: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研究
(二)研究方向
1.中国—东盟政治、经济和文化关系研究;
2.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战略问题研究;
3.泛北部湾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研究;
5.国际战略与区域经济合作研究。
二、选聘条件
(一)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道德高尚,学风严谨,品行端正;
(二)具有相当学术造诣,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对本学科具有创新构想和战略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内外先进水平的能力;研究成果获国内外同行的认可,在本学科领域有一定影响;
(三)具有较强的科研管理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主持过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科研项目,获得过国家级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奖项,或省部级社会科学类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善于培养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能够带领团队协同攻关;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科研一线工作;
(五)特聘专家每轮聘期3年。聘期内,从院内选聘的,每年在我院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9个月;从院外选聘的,每年在我院工作时间累计不少于5个月。
三、支持方式
(一)每个特聘专家岗位配备5名左右中青年科研技术人才,组成科研团队;
(二)自治区财政在特聘专家聘期内,一次性给予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20万元科研补助经费;每年给予每位特聘专家10万元税后岗位津贴,给予所带科研团队5万元税后岗位津贴;
(三)在聘期内,我院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所带科研团队提供不低于5万元的税后岗位津贴,每年向每位特聘专家及其科研团队提供10万元科研配套经费。同时,提供必要的科研场所和设备,在科研立项、人员聘用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四)在聘期内,特聘专家享受我院按有关规定提供的工资、保险、福利等待遇。其他有关待遇,由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商特聘专家确定。
四、选聘程序
(一)拟应聘的区内外专家学者,向我院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二)我院对申报人员进行初步遴选,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呈报自治区主办厅局;
(三)自治区主办厅局组织评审,提出拟聘意见;
(四)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审核同意后,我院与受聘专家学者签订聘任合同。
五、应聘材料
(一)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请表》;
(二)提供其他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申请人的学历、学位、职称证书和现任职务任职文件(复印件);
2.申请表中列举科研立项、科研获奖、授权发明专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3.申请表中列举论文的全文、刊载杂志封面及目录(复印件);
4.申请表中列举著作的封面、目录(复印件);
5.申请人担任国际、国内重要学术职务的任职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担任国际学术会议重要职务,以及在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函或通知(复印件);
7.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的简要情况;
8.申请人的联系方式(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手机号码、E-mail等)。
上述《广西壮族自治区特聘专家申请表》和其他相关材料(A4纸,双面复印,制作封面及目录,装订成册),一式1份,请于2011年5月30日前寄至广西社会科学院人事处(请在信封上标注“特聘专家”字样),同时将电子版发送到skyrsc5868415@163.com。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广西南宁市新竹路5号 广西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联 系 人:黄红星,张晞
邮政编码:530022
联系电话:+86-771-5868415
传真号码:+86-771-5868415
E-mail:skyrsc5868415@163.com
 

来源/作者:人事处